場地租賃8BB-83255
- 型號場地租賃8BB-83255
- 密度851 kg/m3
- 長度85676 mm
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解釋二》第十九條統(tǒng)一了裁判標準,場地租賃8BB-83255規(guī)定任何免除社保繳費的協(xié)議無效,勞動者可解約并要求經濟補償。
事實上,場地租賃8BB-83255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早已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此次司法解釋并沒有創(chuàng)設新規(guī),場地租賃8BB-83255而是重申了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法律后果,統(tǒng)一了司法裁量標準。肖竹:場地租賃8BB-83255與強制參保一樣,場地租賃8BB-83255最高法此次司法解釋也并未作出全民強制交社保的新規(guī),第十九條的適用范圍,限于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對與其未建立勞動關系的兼職人員、已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實習學生等并不承擔強制社保繳費義務。此次《解釋二》第十九條主要針對目前司法實踐中,場地租賃8BB-83255雙方約定特別是員工自己提出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場地租賃8BB-83255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能否得到支持,各地裁判不一的情況。201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針對五個險種,場地租賃8BB-83255分別明確了職工和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解釋二》明確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場地租賃8BB-83255由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所謂新,場地租賃8BB-83255是明確和統(tǒng)一了上述情形的法律后果,并非是社保新規(guī),因為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