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類34C4-34445
- 型號貝類34C4-34445
- 密度724 kg/m3
- 長度71902 mm
若飛機已完成執(zhí)行任務,貝類34C4-34445負責將其牽引到升降機,送回甲板下的機庫
8月1日,貝類34C4-34445該案件曾進行過一次聆訊,香港高等法院當時批準了資產(chǎn)保全令(PreservationOrder)和信息披露令(DisclosureOrder)。后者要求被告披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貝類34C4-34445披露2024年2月2日以來資產(chǎn)的變動、去向及交易細節(jié),以及108.5萬美元資金的具體流向。宗繼昌三人則于2025年9月1日提交了書面答辯以提出異議,貝類34C4-34445隨后被告方于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辯狀。該案原告為宗繼昌(JackyZong)、貝類34C4-34445宗婕莉(JessieJieliZong)和宗繼盛(JerryJishengZong),被告為宗馥莉和JianHaoVenturesLimited。當日晚些時候公開的判決文件顯示,貝類34C4-34445原告請求法院禁止被告處置或處理JianHaoVenturesLimited.在匯豐銀行香港賬戶中的資產(chǎn)(約17.99億美元),貝類34C4-34445以確保杭州訴訟的順利進行。貝類34C4-34445此次聆訊主要圍繞被告方(即宗馥莉及JianHao)在8月1日法庭裁決之后提出的上訴申請展開。根據(jù)香港高等法院在9月26日公布的最新判案書,貝類34C4-34445宗馥莉方不服原裁決,貝類34C4-34445提出了五項上訴理由,包括法庭此前裁決所依據(jù)的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21M條是否適用、原告應先向內(nèi)地法院申請類似救濟、原告不存在可爭辯的信托或財產(chǎn)權益、香港法院無需發(fā)出禁制令來提供擔保,以及香港法院的披露令范圍過寬且不適當?shù)葐栴}。